股东确认清算方案的通知

股东确认清算方案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1-19 公 开 人:大名县安铭梁种植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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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股东确认清算方案的通知

 

大名县安铭梁种植有限公司股东

大名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7日作出(2024)冀0425清申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大名县安铭梁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种植公司”)的强制清算,并指定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清算组依法勤勉忠实地履行了清算职责,依据调查情况,制作了《大名县安铭梁种植有限公司清算方案》,提请种植公司各股东确认。请种植公司股东在收到本函后两日内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特此函告。

 

大名县安铭梁种植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十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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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安铭梁种植有限公司清算方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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