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及设备出租公告

山东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及设备出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14 公 开 人:山东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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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

及设备对外出租公告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于202443日作出(2024)052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下称“万特瑞机械”)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425日作出(2024)鲁05232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齐鲁(东营)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最大程度维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破产资产的最大价值,管理人现依法对万特瑞机械厂区内厂房及设备对外出租,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

厂区内厂房(约10000㎡)及设备,具体厂房面积及设备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租赁方式、价格及成交方式

1、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2、租赁价格:不低于0.2//天;

3、成交方式:报价低于0.2//天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高于0.2//天的,由价高者承租。

三、报价时间、地点、方式

1、报价时间:202471日上午9:00-12:00

2、报价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7楼;

3、报价方式:现场提交书面报价函报价(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特别提示

1、租赁标的物按现状交付,签订《租赁合同》视为完成交付;

2、承租人应当依法、合理使用租赁标的物,不得转租和/或分租,不得生产、储存危废,不得污染环境;

3、承租人在使用租赁标的物期间,如造成租赁标的物及其它财产损毁的,应全额赔偿;

4、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税费以及其它未列明的全部费用;

5、万特瑞机械设备或/及不动产(土地、厂房)拍卖成交时,承租人应按管理人要求腾退租赁的厂房并交还设备,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补偿和(或)赔偿责任。

五、特别说明

1、本次公告所涉及的不动产性质、面积以及设备情况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按现状予以交付;

2、报价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租赁物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接受,报价人参加报价的行为即视为报价人自愿承担因次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放弃因所租赁物的质量、种类、面积、品质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对租赁物交付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或要求退还租金、补偿/赔偿等权利;

3、报价人参与报价即表示认可、接受、执行本次报价规则、须知、租赁物现状和相关特别说明、特别提示等内容。

六、预约察看

意向承租人可自2024615-2024630日预约现场察看。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方式:王律师:13395469595  刘律师:15154698086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7

特此公告

 

                         山东万特瑞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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