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汇(东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职工债权公示

天汇(东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1-06 公 开 人:天汇(东莞)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28次
  • 打印

天汇(东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职工债权公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9月6日作出(2024)粤19破申1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汇(东莞)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2024)粤19破132号决定书,指定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对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确认债务人天汇(东莞)科技有限公司无职工债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1日。职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更正要求,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更正要求后进行复核。管理人复核后不予更正的,职工有权在收到管理人复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天汇(东莞)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期:2024年116

 

 

 

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30层

联系人:何灿全(13711888870)、谭春松(15920275708)、赖柳倩(1567382824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天汇(东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