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宣告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5-03-03 公 开 人: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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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01165号之二

申请人: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根据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本院查明: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41118日召开。经管理人核查和清理,截止2025120日,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总额为11,112,799.03元,已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20,247,125.79元,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虽存在部分账面应收款项待变价处置,但清收回款可能性较低,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截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未有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申请重整或和解,管理人于2025120日提请本院宣告破产。

本院认为,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法定破产宣告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武汉天纬路桥钢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员  张武柯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  唐赵君

书 记 员  阮美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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