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公告

破产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09 公 开 人:山东和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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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人民法院于2025120日裁定受理山东和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7日指定山东泰蒙律师事务所为山东和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和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310日前,向山东和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山东省蒙阴县府兴路西段 ;邮政编码:276000;联系人吕杰;联系电话:19819181877)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和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和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申请执行人可凭生效法律文书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本院定于2025 3  20 9 时在蒙阴县人民法院第一

   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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