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公开方式选聘税务中介机构的公告

采取公开方式选聘税务中介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8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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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同道汽车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同道文体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采取公开方式选聘税务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274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54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新余同道汽车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同道文体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同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担任新余同道汽车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同道文体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了使破产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地开展和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税务中介机 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余同道汽车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0871245313

注册号

360503210004240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职教园区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

方圣

注册资本

7000万

企业状态

开业

成立日期

2013-12-30

核准日期

2021-05-11

经营期限

2013-12-30 至 2023-12-29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与服务(金融、保险、期货业务除外);体育用品、健身器材的技术开发与购销;体育场馆的经营和管理;文体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不含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经营的项目,涉及资质证书的凭资质证书经营)。

行业门类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行业代码

投资与资产管理

企业冻结标志

未冻结

股东冻结标志

未冻结

登记机关

新余市仙女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管辖机关

新余市仙女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名称

江西同道文体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32254510XP

注册号

36050311000095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职业教育园区

法定代表人

冯轩宗

注册资本

1000万

企业状态

开业

成立日期

2014-12-22

核准日期

2019-09-08

经营期限

2014-12-22 至 2024-12-21

经营范围

文体健身场所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服务;会务会展服务;体育运动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文体用品、百货、办公用品、五金销售;场地租赁、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策划;票务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行业门类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行业代码

体育场地设施管理

企业冻结标志

未冻结

股东冻结标志

未冻结

登记机关

新余市仙女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管辖机关

新余市仙女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税务中介机构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1、税务中介机构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挂拍处置或其他方式处置同道公司名下实物资产机器设备、存货、土地、房产、林权、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应缴税费分析;因追回债权的应缴税费分析;其他财产性收入应缴税费分析。

2、针对上述纳税义务,由税务中介机构与主管机关沟通,协助 完成纳税申报。并协助获取资产过户所需的纳税证明资料,协助交易 过程中发票开具、完税或免税证明的获取,保障交易的正常履行。

3、在同道公司破产程序完结后,由税务中介机构与主管机关沟通,协助完成税务登记证注销程序

4、服务期限:自税务中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同道公司税务登记证注销之日。

 、对参选税务中介机构的要求及报价

1、在新余市辖区范围内注册并办公。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法定或行业资质。

3、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 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 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

4、本次服务费(含工作费用等全部费用)的报价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不列明报价金额,或报价金额超过5万元视为放弃参选)。

 、参选文件要求

(一)参选的税务中介机构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

2、参选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和参加本项目工作人员简介;

3、以往服务的工作业绩;

4、提供本次服务的报价(不得超过5万元);

5、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

 、参选文件的提交

( )参选文件的准备

1、参选时应提交一式二份的参选文件,并加盖骑缝章;

2、提交的二份参选文件应当密封,没有密封或密封不完整的视 为无效参选。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最迟应于202581516点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参选文(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95号出版中心10楼1005室,联系人及电话:律师13077972095)。

管理人接收参选文件后,将根据业绩、影响力及服务费报价等综 合考虑,择优选定一家。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仅有一家 税务中介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参选,管理人将在其符合选聘条件的前提

下,与其磋商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新余同道汽车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同道文体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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