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收款拍卖(第六次)

上海红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收款拍卖(第六次)

公开时间:2024-04-25 公 开 人:上海红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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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上海红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53日上午10时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海红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慧装饰”或“债务人”)一笔应收款(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上海红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为红慧装饰保证合同纠纷形成的一笔应收款本息。具体如下: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债权本金

利息

已执行金额

红慧装饰

张某、何某

人民币1,098,000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0.00

是否诉讼

判决书案号

案由

判决结果

执行案号及执行情况

2023)沪0115民初44708

追收抽逃出资纠纷

1、被告张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红慧装饰返还出资 878,400 元;

2、被告何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红慧装饰返还出资 219,600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3)沪011540895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注:1)上述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交付的依据,各竞买人请务必调研、实地看样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拍卖标的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现状为准;(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5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二、咨询和看样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开拍卖前2日(不含节假日)接受咨询和看样,意向竞买人需看样的,同时应根据管理人的相关要求出具资质证明等文件。

2.  咨询和看样时间为工作日09:00-17:00时。咨询和看样联系人:律师(131-6248-8589);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7265楼。

3.  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和认可,并承担所有责任。

二、 竞买人条件

1.  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规定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交纳的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3.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日与管理人沟通并办理完毕委托手续(如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重新拍卖)。

三、 延时出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具体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规则为准

四、 优先购买权人

本拍卖标的暂无优先购买权人。如有主张优先购买权,主张人应于公开拍卖前3日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或无优先购买权。

五、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公开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六、 费用及承担方式

1.  拍卖成交并由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有)后,管理人协助办理拍卖标的的交付手续(如拍卖平台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结果通知书)、债权转让协议、拍卖标的的基础材料及相关裁判文书等)。

2.  办理拍卖标的的交付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 保证金缴付及尾款支付

1.  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大额保证金支付帮助: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2.  竞拍尾款:拍卖成交尾款请于竞拍成功后7日内完成足额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或将拍卖成交尾款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上海红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100129803930009528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山西路支行

3.  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未如期足额支付拍卖成交款,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由管理人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八、 拍卖标的交付

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配合管理人办理拍卖标的的交付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的视为违约,管理人可以收回拍卖标的并重新拍卖,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2.  拍卖标的自移交给买受人之日起,所有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灭失、无法回收等)均由买受人享有或承担,与债务人和管理人无关。买受人拒绝或逾期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的,拍卖标的的相关义务及责任自管理人通知的办理期限届满之日起转移至买受人。

3.  拍卖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成后,对拍卖标的的催收、恢复执行及其他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与管理人无关。

九、 特别提示

1.  本次公开拍卖行为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  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其权利瑕疵、底稿材料的完整程度及权属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同时,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全款并及时办理交付手续。未办理或逾期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任何不利后果。

5.  拍卖标的能否顺利转让,转让后的效力,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交易税费标准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了解。买受人还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取得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收回的风险、无法主张权利的风险等。管理人均不对此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标的相关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身故、不具备履行给付义务的能力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及由此导致的无法实现债权收回的风险。

7.  在拍卖标的成交并实际完成交付及债权转让前,拍卖标的对应的债务人、连带责任人支付至债务人、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上述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如导致相关债权金额减少或债权灭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8.  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拍卖标的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

9.  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10.      债务人、管理人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或收据。

十、 其他

1.本次拍卖按照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2.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竞买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律师131-6248-8589)。

 

上海红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竞买须知

一、《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全部内容。

二、参加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执行《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的要求,并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关于拍卖标的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及决定参拍与否的最终依据,也不视为管理人就此作出任何担保或承诺。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六、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均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成交后自行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八、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确认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为保证竞买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标的进行看样和实地调查,竞买人应尽早进行网络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十、意向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二、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处置单位咨询电话:131-6248-8589律师)

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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