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石家庄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6 公 开 人:石家庄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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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赵月阳 联系方式: 1779690017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0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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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421日,正定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石家庄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科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指定石家庄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石家庄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由于金科公司资金链断裂,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停滞,亟待引入投资人筹措资金启动房地产项目续建经营。为促进金科公司重整成功,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2017627日,经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定新区分局登记成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30123MA08Q4W78K,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石家庄正定新区天山熙湖4号楼2单元104,法定代表人为孟石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情况

债务人开发的金科天誉小区位于正定新区,东至太行北大街、西至崇义路、南至迎旭路、北至华阳路。项目占地56945.87平方米(85亩),规划共18栋(16栋住宅、1栋幼儿园、1栋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61604.21平方米。2017727日取得了土地证、201842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5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项目中8栋(2#3#4#5#6#7#8#9#)主体封顶,7栋(10#11#12#13#14#15#16#)处于基础施工阶段,1栋(1#)未开工。

三、资产与负债情况

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准确数据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详细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落实。

 

第二部分  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报名,但联合体需以一个投资主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3.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且具有可行性和执行性;

4.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保证项目正常复工建设;

5.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房地产行业或不良资产管理盘活经验,对债务人续建销售等作出更大贡献的意向投资人;

6.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并按约定缴纳报名保证金。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缴纳报名保证金的凭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7112:00止。期限届满后若无合格报名人的,招募期限自动延长。期限届满时或在报名有效延长期内,有一家或一家以上报名的,启动评选程序;

2.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电子版盖章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sjzjkguanliren@qq.com。纸质版盖章报名材料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石家庄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方式:王律师15127107525、杨律师13106566357

(四)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资料递交并缴纳足额保证金两项同时具备,方为报名成功;

2.报名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未中选或管理人决定终止招募的,管理人于招募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4.保证金收款账户待具有报名意向后联系管理人:

5.报名保证金使用:意向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投资款。

二、报名资格审查

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及时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续建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意向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如仅有一家对债务人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组织与意向投资人进行谈判,管理人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并组织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对债务人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视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最终确定遴选机制,安排评审工作,确定中选投资人并组织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人后续应当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时缴纳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第三部分 特殊事项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

二、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意向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中对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系让各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附件1:报名意向书.pdf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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