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21 公 开 人: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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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浙03276

2024311日,根据龙港市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院已裁定受理苍南县亮华塑封材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经法定程序指定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担任苍南县亮华塑封材料公司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423日前,向管理人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香江公馆三单元二楼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曹晓捷、陈哈拿,1596772818013750829276)申报债权,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 4251530分在本院第2审判庭(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 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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