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24 公 开 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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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出资人组会议公告

 

20244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破产重整案。2024517日,重庆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金科股份管理人。2024725日,金科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经重庆五中院同意,2025218930分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金科股份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金科股份的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现将出资人组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金科股份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21815时召开,投票时间具体根据现场会议议程确定。现场会议地点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1幢金科中心28楼。

(一)现场表决

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二)网络投票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218日(现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2189:15-15:00

二、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会议将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2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科股份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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