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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10-20 公 开 人:海航集团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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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0日、31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分别裁定受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案、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案、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案以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分别担任管理人。

2021927日至30日,海南高院主持召开上述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组织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会议上明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1020日(周三)1600

截至目前,上述投票表决期限已经届满。管理人在海南高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正加快对所有债权人的投票情况进行统计、核验、登记、造册、建档等工作。经请示海南高院,管理人将在完成计票工作后尽快依规宣布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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