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苏州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3-30 公 开 人:苏州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064次
联系人: 孙苏 联系方式: 186062001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4-30 16:08
  • 打印

苏州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2318日作出(2022)苏0591破申26号通知书,对苏州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鑫环保公司”)进行预重整登记,并于同日作出(2022)苏0591破申26号之一通知书登记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苏州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充分发挥明鑫环保公司名下有效资产价值最大化,尽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明鑫环保公司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明鑫环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苏州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512日,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科成路2号瑞苏科技园1号楼11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55800749D,法定代表人苏龙海,营业期限2010512日至2025512日,经营状态存续。

企业经营范围: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及生产工艺的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销售:环保材料、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及权利限制

因苏州明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的明鑫环保公司60%的股权的股权及江苏鑫富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均于20211224日通过拍卖由苏州工业园区合美众房产营销有限公司竞得,因尚未完成工商信息变更,故存在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与明鑫环保实际股权结构信息不一致情况,明鑫环保公司股权结构及权利限制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苏州明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在册,在完成工商登记后,将调整为苏州工业园区合美众房产营销有限公司)

 
 

4800.00

 
 

4800.00

 
 

货币

 
 

60%

 
 

江苏鑫富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200.00

 
 

3200.00

 
 

货币

 
 

40%

 

二、明鑫环保公司主要资产

    明鑫环保公司明名下现仅有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阳路北、科峰路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在建工程明鑫环保大楼。土地使用权面积15225.5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期限终止日期2060812日(土地使用权证:苏工业国用(2010)第00260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建工程面积4699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06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932.3平方米,注:施工许可证面积48039.9平方米)。在建工程为钢混结构,地上主体8层,地下1层,主体结构已经封顶,门窗尚未安装,外立面、内墙粉刷、公共部位装修、消防、暖通、电梯、强弱电、市政及绿化、人防设施等基本未施工。

上述资产及其他资产请各位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查证,本招募公告披露所有情况仅为临时管理人了解的初步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对资产权属或重整资产范围等的任何承诺。

三、报名条件

明鑫环保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与明鑫环保公司的经营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同运营经验或有丰富重整经验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优先考虑;

3.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投标时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投标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4.意向重整投资人如组成联合体参与重整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述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5.投资人可选择受让明鑫环保公司股权或直接受让明鑫环保公司名下资产的重整模式,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意向申请书中承诺的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3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叁佰万元整)。

如投资人选择受让股权,其支付的重整对价包括股权转让款1元及不低于1.03亿元的偿债资金。

投资人如选择资产交易模式,则投资人出价为不含税价,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投资人承担。

四、报名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三份):

1.参与预重整的投资意向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应当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金额、投资优势、资金来源计划、预重整方案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需加盖公章);

3.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为联合投资人的,还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书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对报名文件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

五、报名流程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意向重整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报名,视为同意按明鑫环保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本次报名流程如下:

(一)报名前的尽职调查

1.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明鑫环保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前,应对明鑫环保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理解明鑫环保公司预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除《重整计划草案》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预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遴选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尽职调查申请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在报名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自行对明鑫环保公司完成尽职调查。

3.临时管理人将全面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对明鑫环保公司的尽职调查,协助意向重整投资人制作预重整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招募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日均可报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243016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本招募公告第四项所列报名材料;

2.报名邮箱:touzi@szpcqs.com (请在邮箱中标注明明鑫环保意向投资人

3.联系人:苏小清         

4.联系电话:13806215504  19941874172(接听时间:工作日9:3016:00

(三)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经过尽职调查,决定参与明鑫环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最迟应于202243016时前另行向临时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付款时备注请注明:明鑫环保公司预重整投资保证金)。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1102 0203 0900 0215 897      

开户行:工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丧失参与本项目投资人遴选资格。

(四)选定重整投资人

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重整意向投资人为1家,该重整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正式投资人。

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重整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届时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最优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次优的意向投资人为备选投资人。

(五)选定重整投资人后的事项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收到临时管理人的《投资人确认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出具《预重整承诺函》并在30日内与债务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原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计履约保证金为1500万元);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拒绝出具《预重整承诺函》、或者拒绝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不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投资,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500万元临时管理人不予退还,临时管理人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2.临时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预重整承诺函》等,认为内容合理、完整,足以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且具有可行性的,将根据该《重整投资协议》拟订《预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六)有关保证金的事项

投资保证金用以保证意向重整投资人按照招募方案尽调、参与投资。未成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正式投资人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特别声明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如出现影响明鑫环保公司预重整的重大事项,临时管理人可以随时中止、撤回或变更招募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诚挚欢迎各方意向重整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特此公告。

苏州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明鑫环保项目介绍(3.30).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