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9 公 开 人: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711次
  • 打印

      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各位债权人:

《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482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根据表决通过的《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制作了《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并进行公告,公告为期五天,自公告之日起债权人对本《实施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将认真听取、积极回复。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管理人将提请吴江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及《实施方案》,然后由管理人负责实施执行。

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管理人将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实施转账支付。本次可供财产分配金额612,702.79元,对普通债权5,281,213.18元进行清偿,清偿比例为11.6015536%(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不提供账户信息或账户信息错误仍不提供正确账户的,视为不受领,不受领的,视为放弃,管理人将根据规定提存,提存的分配额将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19

 

 

附件: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及《分配明细表》




       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财产分配实施方案

 

202467日,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509破申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德尔”)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50967号决定书,指定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吴江区人民法院召集、主持下,于202482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现场会议,管理人制作了《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审核。会后,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5110日作出(2024)苏0509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了无争议债权。管理人于202482日制作了《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现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制作了《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经吴江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将由管理人负责实施执行。财产分配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分配原则

本次分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相关政策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分配方式

本次分配采用货币分配的方式(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实施转账支付,若债权人变更账户信息的,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书面通知管理人。

三、本次分配的财产金额

1、银行账户金额60,463.79元;

267个人防车位使用收益权拍卖款640,000元。

本次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合计为700,463.79元。

四、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为破产费用。《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为共益债务。各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数额,依《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由债务人破产财产先行清偿。   

1、截止目前,本案已经发生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如下:

编号

费用性质

费用金额(元)

备注

1

报纸公告费

290

受理公告

2

公章刻制费

150

管理人印章

3

文印费

439

一债会资料

4

交通费

480

 

合计

1,359

 

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402元(最终以法院确定为准)。

4、预留后期可能发生的破产费用约1,0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手续费、破产宣告和终结程序的公告费、公司注销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5、管理人报酬

管理人报酬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段计算收取;按照该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管理人报酬不包括聘请其他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费用。

计算报酬以债务人最终清偿的金额693,702.79元为基数(如果以后有收到其他资产,该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会相应增加,管理人报酬将依照以下公式直接计算:不超过100万元的,按12%确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0%确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8%确定;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6%确定;超过5000万至1亿元部分,按3%收取;1亿元至5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分段计算结果如下:

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按12%确定:693,702.79 * 12% =83,244.33元;

据此计算管理人按整数收取的报酬为80,000.00元,管理人将根据案件的进度收取(具体收取以法院确认为准)。

6、综上所述,本案目前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合计人民币87,761元。

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

2025110日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585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苏州德尔债权金额为5,281,213.18元,其中:普通债权为5,281,213.18元。

六、本次破产财产分配的数额、顺序、比例

(一)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为破产费用。《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为共益债务。各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数额,依《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由债务人破产财产先行清偿。

综合上述,管理人在扣除截止目前已经发生的破产费用、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报酬、需要预留的其他费用等后,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612,702.79元。

(二)破产债权的分配顺序、比例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的顺序清偿:

(1)    第一顺序债权(优先债权):0

(2)    第二顺序债权(职工债权):0

(3)    第三顺序债权(社保债权和税收债权):0

(4)    第四顺序债权(普通债权):5,281,213.18

2、本次分配比例说明

第一、二、三顺位的债权“0”元

1)本次可供普通债权分配的财产金额=可供分配破产财产金额-破产费用-优先债权-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收债权=612,702.79

2)本次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可供普通债权分配的财产金额/参加分配的普通债权金额=11.6015536%(实际分配前如清偿比例存在微调的,以实际清偿比例为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财产分配实施方案在吴江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认可《财产分配方案》后,实施转帐支付。管理人将按照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和税务债权、普通债权顺序依次进行分配。

2、对本次分配的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不提供账户确认信息的,视为不受领,不受领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3、本次财产分配后,第二次及多次财产分配,按照本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不在另行重新表决。后期如有二次分配及多次分配的,二次分配的财产来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预留的破产费用结余、第一次财产分配满二个月未领取的财产、新发现财产等。第二次分配及追加分配仍按法院裁定的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分配,管理人直接汇入各债权人确认的收款账户,不在另行表决。

4、实施本次财产分配,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中进行公告,从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对本次财产分配有异议者的债权人,可于公告期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公告无异议,管理人将于公告期届满后实施分配。

                       

 

 

                                                                                                                 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11

 

 

 

 

 

 

 

 

附:《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明细表》

 

苏州德尔太湖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明细表

        2025311          单位:人民币/

序号

债权单位名称

债权金额

分配比例%

分配金额

1

无锡大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59,595.85

11.6015536%

6,914.04

2

福建惠安县高远石艺有限公司

77,113.50

11.6015536%

8,946.36

3

苏州工业园区科特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7,000.00

11.6015536%

1,972.26

4

浙江大川照明有限公司

2,681.13

11.6015536%

311.05

5

苏州市恒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4,350.00

11.6015536%

5,145.29

6

江苏易诺威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2,445.00

11.6015536%

1,443.81

7

无锡普丽涂装有限公司

15,670.00

11.6015536%

1,817.96

8

江苏统一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51,708.53

11.6015536%

17,600.55

9

中企凯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169,441.00

11.6015536%

19,657.79

10

上海正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8,160.00

11.6015536%

2,106.84

11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22,597.53

11.6015536%

2,621.66

12

佛冈县广和置业有限公司

19,251.60

11.6015536%

2,233.48

13

上海市地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438,354.00

11.6015536%

50,855.87

14

苏州市天盛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47,685.00

11.6015536%

5,532.20

15

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15,975.00

11.6015536%

1,853.35

16

锦然(浙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9,750.00

11.6015536%

6,931.93

17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11,795.00

11.6015536%

1,368.40

18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2,570,707.62

11.6015536%

298,242.02

19

上海茗松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38,425.00

11.6015536%

4,457.90

20

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

4,200.00

11.6015536%

487.27

21

丹阳宇辰(天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5,411.15

11.6015536%

2,948.09

22

宜兴天马消防门业有限公司

46,595.00

11.6015536%

5,405.74

23

佛山市顺德区佳涂乐恒融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17,521.00

11.6015536%

25,235.82

24

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4,614.88

11.6015536%

1,695.55

25

天津兴航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4,247.60

11.6015536%

492.80

26

瑞安达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

9,000.00

11.6015536%

1,044.14

27

上海都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95,881.00

11.6015536%

45,928.35

28

邱浩东

22,867.39

11.6015536%

2,652.97

29

天茂置业(南京)有限公司

59,867.26

11.6015536%

6,945.53

30

上海茂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688,302.14

11.6015536%

79,853.74

普通债权合计

5,281,213.18

 

612,702.79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