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0-06-27 公 开 人: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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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杨小彦的申请,于2020年4月14日作出(2019)粤03破申8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0年5月13日作出(2020)粤03破250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郑慧为负责人。

经管理人调查,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截至2020627的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10899.37元(详见附件1《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074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对本公示附件1《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金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根据管理人了解,部分职工已经向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垫付工资,相应工资款项被垫付后,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特此公示。

                                            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1、《深圳市新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负责人郑慧律师13424304728,团队成员柯处荣律师13509637733,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投资大厦15楼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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