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1-02-04 公 开 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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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02-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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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8日裁定受理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与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担任管理人。根据管理人申请,本院于2018年11月30日裁定受理金华华越世贸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国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万润投资有限公司、金华森易贸易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华越系公司”)合并重整。

本案定于2021年2月20日上午10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请债权人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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