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3 公 开 人:安阳九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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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九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2024年8月30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安阳九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九久公司”)的申请,出具(2024)豫05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阳九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1月11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5破4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担任安阳九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现管理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企业清算的审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竞聘。

一、破产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安阳九久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7日,注册资本8163.27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马中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500067570737P,注册地址为安阳县水冶镇天池村大白公路西侧,营业期限自2013-05-27 至 2042-05-26,登记机关为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二氧化硫、硫酸的生产和经营及相关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经营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营业执照状态为存续状态。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审计工作内容

1、对安阳九久公司审计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财产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错账、漏账,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发生但未结算或者已经结算但未入账的财务活动、企业的财务收支、资产及负债的变动情况、长期股权投资、股东出资是否存在瑕疵等;

2、对职工债权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全面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工作,协助完成债权审查,同步进行财务审核;

4、协助管理人针对《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个别清偿、可撤销行为、抵销行为等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意见及报告;

5、涉税事项咨询、协助税务测算与清算;

6、共益债务及管理人履职期间发生各项费用的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7、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收质询,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8、就可能存在的其他破产调查事项提供专业的审计意见并出具专项报告;

9、根据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管理人或法院决定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工作要求

1、审计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始工作。

2、企业财务审计须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

3、其他的单项审计须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

4、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项目审计,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三、竞聘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审计资质,且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入库机构;

2、近三年承接过工业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的审计业务的机构优先考虑;

3、与安阳九久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情形;

4、具有履行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6、参选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

1)参选机构拟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需满足本项目的质量及时间要求,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低于10年。

2)参选机构应当提供负责人、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供管理人备案。参选机构应保证上述人员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时间,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工作人员。

四、评选委员会的组成及评选规则和程序

(一)评选委员会的组成

评选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由管理人负责本项目的团队人员组成。

(二)评选规则

1、本次评选秉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节约的原则;

2、本次评选将根据竞选人资质、经营范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3、本次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分别独立评分,采取百分制,分别从服务费用、资信状况、团队素质、工作方案、业绩等方面综合考虑对竞选人进行打分,采取平均数从高到低排序;

4、本次评选在选定中介机构时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

(三)评选程序

1、材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2、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报名期满后,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中介机构进行陈述,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开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评选委员会对评选委员会组成、评选规则、流程以及项目情况等进行介绍;

2)中介机构按照投标时间先后分别独立进行述标;

3)评选委员会对中介机构进行发问,双方就服务内容、合同条款等问题进行磋商;

4)中介机构于次日12时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盖章扫描版的二次报价单。

4、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情况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汇报,最终确定中选机构与备选机构(如有)后发送书面中标通知。

5、中介机构选定后,根据书面通知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五、费用支付及违约责任

(一)费用支付

1、审计费用无需预付,管理人将根据审计完成工作情况并结合债务人资产处置变现情况报法院批准后支付;

2、费用为固定总价,包括不限于打印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税费等。

(二)违约责任

1、受托中介机构在投标文件、述标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提供伪造文件等情形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并追究中介机构的违约责任;

2、受托中介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

3、管理人发现受托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督促其及时纠正。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报告:(一)派出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二)审计程序违法;(三)审计意见的依据不足;(四)拒不提供报告或者故意拖延提交报告时间;(五)提供虚假报告;(六)出具失实报告;(七)违反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其他情形。

4、受托中介机构因存在不当履职行为造成相应后果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管理人解除委托合同的,原受托中介机构应妥善保管债务人资料,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或者新受托中介机构移交其已经接收的资料。原受托中介机构拒不移交资料的,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竞聘人应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函(竞聘人资质要求所列3-5项);

2、授权委托书;

3、机构的资质证照、业绩证明;

4、项目成员组成(负责人及派出工作人员的姓名、项目经验、联系方式、资格证书);

5、项目称述书(包括但不限于竞争优势、初步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预计出具报告时间、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下浮幅度);

6、审计机构认为与本次业务有关的其他书面资料;

7、投标文书纸质版及电子扫描版各一份,纸质版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标识安阳九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审计机构投标文件”字样,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其他

1、报名联系人:陈律师:13333826197,龚律师:15637170646;

2、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51号亚新龙湖壹号院2号楼B座6楼;指定邮箱:13333826197@163.com;

3、报名期满后,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中介机构进行陈述,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安阳九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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