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瀛东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卖招募公告

宣城瀛东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卖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0-09-08 公 开 人: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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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16A50F6DC57485A76DDCF15E6984F4A6 联系方式: 13705631807 报名截止时间: 2020-09-2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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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瀛东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卖招募公告

 

就破产人宣城瀛东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事宜,现再次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购买人

一、招募程序

1、成立由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代表1人、管理人代表2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2人,共5人组成的破产财产招募工作组(简称招募工作组)。

2、意向购买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按照“附件”《宣城瀛东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购买人招募条件》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和《意向购买方案》,并缴纳2000万元报名保证金。

资料接收人:周卉

联系电话:15956396655,0563-2020570。

联系地址:宣城市亚厦汽车城1号楼西三层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

3、公告期满后,招募工作组将按照附件1的要求择优对意向购买人进行考察,听取意向购买人对《意向购买方案》进行说明

4、招募工作组将按照优选的原则与符合本次招募条件的意向购买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破产财产变卖合同,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由债权人依法投票表决。

二、变卖资产范围

1、全部已售及未售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以现状为准)

2、全部现有的电子设备、家具用具及器具、车辆(以现状为准)

3、截止公告日,可能存在的全部对外债权。

三、意向购买人应按照“附件1”《宣城瀛东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购买人招募条件》的要求编制《意向购买方案》。

四、保证金

1、报名保证金2000万元(不接受银行保函,须在2020年9月20日前缴纳,逾期缴纳的,不具备竞买资格。附生效条件的破产财产变卖合同签订后生效前,意向购买人单方解除协议的,管理人将没收保证金。

2、管理人与意向购买人签订破产财产变卖合同》生效后,报名保证金2000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购买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解除的,管理人将没收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宣城瀛东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号:2610101021000758788

五、相关可享受的政府扶持政策请与宣城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联系确定

 

公告人:宣城瀛东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附件1:宣城瀛东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购买人招募条件

一、意向购买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完成项目后续建设;

3、拥有与项目运营相适应的商业地产经营管理能力。

二、购买人实力

1、意向购买人须提供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在报名期内携带原件供核验。审计报告后附的会计报表附注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须加盖经注册会计师审验的签章。

2、意向购买人提供不少于三例成功的商业地产运营项目经验资料,且每个项目开发建成面积不少于10万㎡须提交的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相关开发项目的行政许可资料或其它证明文件。

三、报价与支付

1、已售房收回方式:须向购房优先类债权人收回全部已售房屋,收回时退款金额不低于各购房优先类债权人实际已支付购房款的100%(不设上限),退款期限最长为破产财产变卖合同生效后6个月,其中土地使用权过户前须支付不少于总价款的30%(不含保证金)

2、公告第二条确定的其余破产财产报价与支付:其余破产财产购买对价不低于人民币9500万元支付期限最长为破产财产变卖合同生效后6个月,其中土地使用权过户前须支付不少于总价款的30%(不含保证金)。

以上第1、2项为意向竞买人自行申报的可竞争项,但申报时不得违反以上条款所确定的原则。

3、管理人报酬的支付:购买人须承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标准上限的80%另行承担管理人应得的报酬,并在土地使用权过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四、其他要求

意向购买人不得容许任何企业或个人以挂靠方式参与竞买本项目资产,如查实存在以上行为,将取消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就此,意向购买人须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一并提交无挂靠行为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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