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书

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4-12-27 公 开 人: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742次
  • 打印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粤 01  99-3  

申请人: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 肖小俊。

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 向本 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分配方案》( 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南信息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请求本院裁定认可。

本院查明,管理人在制作分配方案后,召开了华南信息公司 债权人会议,并将该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参加该 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36 户,均为普通债权人。经 表决,广州众拓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等 14 户债权人已表决同意该 分配方案,广州泰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 户债权人表决反对,余  21 户债权人在表决期限内未发表表决意见,按照表决规则,视 为同意。经统计,表决同意或视为同意分配方案的债权人人数已 过半,其所代表的债权额 27,504,030.91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27,521,530.91  99.94%。据此,管理人认为分配方案已得到债权 人会议通过,故提请本院裁定认可。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 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本案中,经华南信息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 36 户债权人中,有 35 户债权人同意或视为同意该分配方案,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9.94%,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分配方案。经审查,管理人制作的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现管理人提请本院认 可分配方案,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认可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本裁定自即 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苏喜平

        

        

 

 

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苏仁智

黎晓曼


附:

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24  3  27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作出(2024  01 破申 11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  华南信息公司)破产清算,并于 2024  3  29 日作出(2024)粤 01    99 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负责人为肖小俊。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展开了对华南信息公司的资产尽调  与债权债务清查等工作。现调查工作已初步完成,管理人特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  条之规定,制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经管理人审核提请债权人 会议核查并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有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本次破产 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如下:

 一)职工债权

 

序号

债权人

确认金额( 元)

债权性质

1

陈满林

124,231.64

职工债权

2

陈延明

39, 171.98

职工债权

3

罗辉

71,576.30

职工债权

4

谢成斌

90,274.31

职工债权

 


 

5

王海角

167,035.52

职工债权

6

赵永华

176,960.00

职工债权

 

合计

669,249.75

 

 二)普通债权

 

序号

债权人

确认金额( 元)

债权性质

1

广州市海燕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68,970.00

普通债权

2

广州众拓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145,256.22

普通债权

3

深圳和兴泰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148,341.50

普通债权

4

广东中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02,517.50

普通债权

5

广州市易纬电子有限公司

8,800.00

普通债权

6

广州华计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38,000.00

普通债权

7

广州华南科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000,000.00

普通债权

8

广州皓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52,249.19

普通债权

9

广州南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80,478.53

普通债权

10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 120.00

普通债权

11

广东中科四创科技有限公司

155,270.00

普通债权

12

广州华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3,464,619.08

普通债权

13

穗港消防服务公司

18,549.00

普通债权

14

广州泰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7,500.00

普通债权

15

广州祁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0

普通债权

16

广州东图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494, 100.00

普通债权

 


 

17

广东三洲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189,352.06

普通债权

18

广东蓝捷科技有限公司

48, 150.00

普通债权

19

湛江市驰宇实业有限公司

67,808.17

普通债权

20

北京金色润宝科贸有限公司

18,280.00

普通债权

21

深圳市铭印科技有限公司

32,936.03

普通债权

22

深圳市安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54,297.20

普通债权

23

湛江市艺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2,460.76

普通债权

24

广州市联立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57,600.00

普通债权

25

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529,210.00

普通债权

26

深圳世安鼎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23,880.00

普通债权

27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1,832,767.60

普通债权

28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19,447.45

普通债权

29

南宁市丰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3,200.14

普通债权

30

广州市黄埔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398,363.77

普通债权

31

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214,681.30

普通债权

32

广州胡士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3, 120.95

普通债权

33

广州正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2,610.00

普通债权

34

广州市恒星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32,000.00

普通债权

35

广州拓廷科技有限公司

20,550.00

普通债权

36

广州联智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91,044.46

普通债权

 

合计

27,521,530.91

 

 


 

二、可供分配的财产数额

截至本方案出具日,管理人专用账户共收入人民币 4,402,207.31 元。其 中,管理人接管的银行存款 2,469,248.5 元,银行利息 2,215.75 元,应收账 款追收金额 1,914,043.06 元,仓库物资变卖款 16,700 元。 以上,本次可供 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共计人民币 4,402,207.31 元。

三、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 比例和数额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情况

1.  破产费用的清偿情况

 

序号

用途

金额( 元)

备注

1

华南信息公司原办公室租金及物业费

20,822.02

已付

2

档案寄存储存费

36,000

已付

3

原办公室场地清理费

600

已付

4

诉讼费

1,039

已付

5

邮寄费

2,276

已付

6

交通费

1,254.88

已付

7

银行转帐手续费

40.50

已付

8

管理人报酬

460,220.73

未付

9

破产案件受理费

21,008.83

未付

10

预留费用

250,000

未付

合计

793,261.96

 

注:预留费用用于缴纳诉讼费、追收应收账款产生的增值税税费、后续结案及注销 所支出的相关邮寄费、差旅费等费用。

2. 共益债务的清偿情况 

本案无共益债务情况。

 

 二)破产债权的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破产财 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 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 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 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 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具体到本案,华南信息公司本次可供分配的破 产财产在扣除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后尚余人民 3,608,945.35 元可分配予 本案债权人。

 三)分配明细表

1. 破产费用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元)

备注

1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1,008.83

破产费用-破产受理费

2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460,220.73

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

3

预留费用

250,000

预留破产费用

 

合计

731,229.56

 

2. 职工债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元)

受偿比例

1

陈满林

124,231.64

100%

2

陈延明

39, 171.98

100%

3

罗辉

71,576.30

100%

 


 

4

谢成斌

90,274.31

100%

5

王海角

167,035.52

100%

6

赵永华

176,960.00

100%

 

合计

669,249.75

 

3.  普通债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元)

受偿比例

1

广州市海燕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5,267.67

7.64%

2

广州众拓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11,094.12

7.64%

3

深圳和兴泰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11,329.76

7.64%

4

广东中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0,742.76

7.64%

5

广州市易纬电子有限公司

672.11

7.64%

6

广州华计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0,539.92

7.64%

7

广州华南科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76,376.21

7.64%

8

广州皓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9,265.84

7.64%

9

广州南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6,697.13

7.64%

10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154.81

7.64%

11

广东中科四创科技有限公司

11,858.93

7.64%

12

广州华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64,614.47

7.64%

13

穗港消防服务公司

1,416.70

7.64%

14

广州泰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336.58

7.64%

15

广州祁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9,094.05

7.64%

 


 

16

广州东图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37,737.48

7.64%

17

广东三洲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14,461.99

7.64%

18

广东蓝捷科技有限公司

3,677.51

7.64%

19

湛江市驰宇实业有限公司

5, 178.93

7.64%

20

北京金色润宝科贸有限公司

1,396.16

7.64%

21

深圳市铭印科技有限公司

2,515.53

7.64%

22

深圳市安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972.74

7.64%

23

湛江市艺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242.99

7.64%

24

广州市联立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4,399.27

7.64%

25

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22,300.10

7.64%

26

深圳世安鼎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099.11

7.64%

27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03,741.93

7.64%

28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39,673.43

7.64%

29

南宁市丰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228.37

7.64%

30

广州市黄埔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30,425.51

7.64%

31

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16,396.54

7.64%

32

广州胡士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875.99

7.64%

33

广州正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600.72

7.64%

34

广州市恒星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444.04

7.64%

35

广州拓廷科技有限公司

1,569.53

7.64%

36

广州联智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4,591.25

7.64%

 


 

 

合计

2, 101,990.20

 

 四)分配提存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对于诉 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经查, 以下债权人 均已提起诉讼或仲裁,诉讼或仲裁标的额以及债权性质如下表所列。对于 以下债权,管理人将按诉讼或仲裁标的额作为基数,按上述职工债权及普 通债权的受偿比例进行分配款提存,后续将根据裁决结果对该部分债权进 行确认及分配。

序号

分配对象

诉讼/仲裁标的额

债权类型

提存金额( 元)

提存 比例

1

王大竹

246,403.19

职工债权

246,403.19

100%

 

2

广州酷讯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1,606,620.08

 

普通债权

 

122,707.55

7.64%

 

3

厦门网为股份有限 公司

 

1,603,412.50

 

普通债权

 

122,462.57

7.64%

 

4

广州南沙信息港有 限公司

 

4,531,935.97

普通债权

 

346, 132.09

7.64%

合计

837,705.40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实施办法

 一)分配方式

本分配方案以货币方式进行, 由管理人根据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实施转账支付。若是债权人变更账户的,应自收到本分配方案之日起五日 内书面通知管理人。

 二)分配步骤


 

本分配方案经债权人现场或非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并由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认可或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未通过但由法院裁定认可后, 由管理 人执行。

 三)分配提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 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依法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 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 院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四)补充分配

本次分配按照上述分配数额和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发生未受领、新发 现财产、新确认债权等需要进行二次或多次分配的情形,按照本方案规定 计算方式计算所得的分配款,不再进行表决。

五、本案破产财产说明

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产处置方案》, 华南信息公司尚有固定资产、软件著作权及部分应收款暂未处置完毕。本 次分配后,管理人将继续处置上述资产并继续履职。后续若产生新的资产, 管理人将依法制定补充或追加分配方案,告知债权人并向法院报告后向债 权人进行分配。

 

 

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 12 -


附件

华南信息-分配裁定书.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