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及申报债权公告

破产及申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8 公 开 人:马斯特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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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2024)鄂0114破12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武汉硒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21日作出(2024)鄂0114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马斯特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7号广泽大厦11层;邮政编码430000;联系人:温倩;电话:18627950391)为马斯特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管理人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马斯特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10点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参会方式另行通知)。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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