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关于召开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关于召开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29 公 开 人: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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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8-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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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

关于召开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191219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裁定受理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重整案,并指定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202061日,宁波中院决定由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正式履行管理人职责。2020724日,宁波中院依法作出(2019)浙02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银亿控股、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巨雄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雄宇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鑫基物产有限公司、宁波亿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银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伟博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宁波祥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浙宁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东方汇豪进出口有限公司、天津鑫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旭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与银亿集团(以下合称“银亿集团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

经宁波中院同意,银亿集团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828日上午930分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出资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的相关事宜,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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