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武汉自行车二厂 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武汉自行车二厂 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29 公 开 人:武汉自行车二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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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武汉自行车二厂

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公告

2021年11月2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鄂01破申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自行车二厂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2月2日作出(2021)鄂01破34号决定书,指定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审慎、严谨、高效地推进武汉自行车二厂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自行公开聘请评估机构已获得同意。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对武汉自行车二厂的不动产进行评估。现就公开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待估不动产基本情况

武汉自行车二厂在经营过程中曾开设分支机构武汉自行车二厂劳动服务公司,该分支机构名下登记有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保成路4号楼房屋1处(房产证号:岸自0102291),该分支机构已注销。武汉自行车二厂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前述房产为武汉自行车二厂所有。案件经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目前生效判决确认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保成路 4 号楼房屋(房产证号:岸自 0102291)为武汉自行车二厂所有。

二、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单》中的评估机构。

2、申报的评估机构须具有破产重整或清算案件评估经验,拟派出参与服务的负责人应具体承办过破产重整或清算案件的评估工作。

3、申报机构与武汉自行车二厂无利害关系。

4、申报机构将签署委托评估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初稿。

三、遴选方式

管理人将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根据报价、业绩、工作方案等条件综合确定候选机构。管理人与候选机构就评估事项、要求及工作报酬进行磋商,最先磋商一致的候选机构将确定为武汉自行车二厂的评估机构。

四、报名程序

1、有意参与武汉自行车二厂评估机构遴选的机构,应于2023年9月5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610986705@qq.com ,逾期将取消本次竞争资格。

2、申报文件。各报名机构需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需加盖公章):机构简介(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等)、拟派出团队成员简历、团队成员参与的破产重整或清算业绩介绍、简要工作方案(含时间表)、项目报价及收费方式、申报文件全部真实有效的承诺函、与武汉自行车二厂无利害关系的承诺函、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承诺函以及评估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其他事项

1、评选机构确定后,管理人在报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另行向申报机构进行解释和说明。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律师

电话: 17786523772

邮箱: 610986705@qg.com

联系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23层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武汉自行车二厂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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