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元:关于召开上海璞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璞元:关于召开上海璞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2-20 公 开 人:上海璞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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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等,上海璞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以下简称“管理人”)召集召开上海璞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璞元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二)会议召开方式:非现场会议(书面信函及电子邮件)
管理人将本次债权人会议相关材料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债权人,债权人自行查看会议资料并按照要求书面发表意见。各位债权人无需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群组方式参加债权人会议。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25日
(四)表决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含)
(五)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律师
电话:1381686654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26层国浩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
电子邮箱:pochan2023@126.com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拟审议表决的方案
(一)方案名称:《破产财产预分配方案》
(二)方案表决方式与表决时间:
1.请用签字笔在每一需表决事项“意见”处择一打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代理人签字确认。
2.表决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含)
3.如反对有关方案,请明确说明具体反对理由。
4. 如果不勾选任何一项或者全选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表决票或以空白票回复或意见不明确的,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均视为同意相关方案。
5. 填写好的表决票请在2025年2月25⽇前(含)将本表决票原件邮寄或将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管理人。如采用邮寄方式,请提前告知管理人。

三、附件
(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二)表决票模板

上海璞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管理⼈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璞元-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资料-23破118.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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