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第一次)

招租公告(第一次)

公开时间:2025-05-29 公 开 人: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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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招租公告

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福清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5 月 8 日作出(2024)闽 0181 破申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作出(2024)闽 0181 破 8 号《决定书》,指定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保值增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拟将闲置房屋对外出租,现发布招租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概况

1. 租赁物坐落:福州市台江区象园路 33 号(现象园路 35 号)耀隆工贸大厦四层办公楼东侧

2. 房屋结构与面积: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

3. 产权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无(尚不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

二、租赁期限及报价方式

1. 租赁期限因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招租人只能与报价人(承租方)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报价人(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价即承诺随时腾退,能够与租赁标的物买受人达成新的租赁合意除外。

2. 报价方式:本次招租采用 一次性密封报价方式,报价人(承租方)需在2025年6月8日15点前提交报价文件。最低租赁底价为每月36元/平方米,报价不得低于该底价。

三、招租对象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止,每天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或者取消本次招租。

2. 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A2#21层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

3. 报名所需材料

1. 企业参与竞租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租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自然人参与竞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招租的四层办公室系整体的办公场地,报价人报名。

2.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违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3. 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具体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4. 本次招租采用的是有底价的现场一次性密封报价,报价人的租金报价为投标价,招租人以最高租金报价确定中标人,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 管理人确定中选人后,中选人应按管理人要求在3日内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6. 本次招租的具体细节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发布的相关文件及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竞价人应自行开展尽调。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招租物业的现状并愿意接受,不得就标的物提出异议,不得拒绝受领交付。

六、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高女士15005003903 /林女士15659993660]

 

 

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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