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 清算公告

淮安市金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 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1-11-12 公 开 人:江苏普非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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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

清算公告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1年11月11日作出2021)苏0803清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安市金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1月12日作出2021)苏0803强清9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普非特律师事务所为淮安市金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淮安市金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2月27日前,向淮安市金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性质及担保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需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淮安市金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淮安市金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交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三、淮安市金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应履行清算义务,向清算组移交公司印鉴、证照、账册、财产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所有资料。

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御景城汇金广场商业1号楼103、111 号,联系人:李明13852330160、孙靓13626186955

 

特此公告。

 

                   淮安市金泰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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