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5-15 公 开 人: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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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粤1971破2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41217日作出(2024)粤1971破申10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公司”)破产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丹邦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广东丹邦公司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以上统称“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并统计。经统计,截止至20241217日,广东丹邦公司尚欠19名职工及钟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职工债权共计人民币722,534.60元(详见附件《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表》)。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管理人统计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515日起至2025530日止。

职工如对附件《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表》中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于2025530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更正要求的,视为同意管理人公示的《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表》中所记载的债权数额。

特此公示

 

 

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15

 

 

附:1、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秀英律师胡睿律师助理

联系电话:13712592779、13925546629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四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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