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印章、证照作废的声明

重庆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印章、证照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2-03-17 公 开 人: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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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印章、证照作废的声明

 

2021)荣林破管字第002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2021)渝05破申6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重庆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荣林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2月17日作出(2022)渝05破62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因荣林公司经营管理不规范,至今已停止经营十多年,导致荣林公司经营期间的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温孝林个人章),以及账簿、营业执照、合同、文书等资料遗失,导致管理人无法接管债务人印章、账簿、营业执照等文书资料。

故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管理人特此声明:重庆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温孝林个人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照等全部印章、证照自2021年12月16日起作废。

2021年12月16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荣林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荣林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1年12月16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声明。

重庆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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