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0 公 开 人: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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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紫薇 联系方式: 15632432222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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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3)骥破管字第18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根据张秋生的申请,于2023年12月20日作出(2023)0825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北骥腾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蓝铜公司资产第一次拍卖流拍后,如果降价后继续进行资产变价,将导致债权清偿率持续降低。因蓝铜矿业尚具备重整的可能性,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管理人经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同意,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对蓝铜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是由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报名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名机构应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关于蓝铜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现状、项目现状、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等详细信息,请报名机构交纳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

5、目前,蓝铜公司仍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本次招募成功后,中选机构将被确定为蓝铜公司的准重整投资人,参与蓝铜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待蓝铜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或者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裁定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后,准重整投资人正式转为重整投资人负责《重整计划》的执行。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被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则本次招募公告丧失执行条件。

二、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

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隆化县韩家店乡唐家店村

法定代表人

王铁生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6427

经营范围

铜矿、多金属地下开采、加工;矿石精粉购销;矿山设备销售

营业期限

20060427日至2036426

(二)企业资产、负债情况

1、企业资产

蓝铜公司西杨树沟铜多金属采矿权:管理人委托北京中评征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蓝铜公司西杨树沟铜多金属采矿权进行评估, 2024年5月16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6202.96万元;

蓝铜公司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资产:管理人委托承德四方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蓝铜公司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2024年6月10日为基准日,评估价值38,895,908.07元。

蓝铜公司采矿权证有效期至2024年9月18日,采矿权抵押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管理人于采矿证到期前3个月向承德市隆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延续预申请,完成网上系统留痕,但因材料不全、费用未缴,延续程序停滞。管理人多次到市、县自规局矿管股、修复股,确认延续必需材料,储量核实报告、“二合一”方案(含监测报告)、2023-2024年恢复治理保证金等,且需缴纳土地复垦费210000.00元及恢复治理基金665400.00元。2024年7月8日经管理人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取得《隆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事项收文回执》,县自规局告知管理人采矿权证过期期间不得生产,但权证暂不灭失,待具备办理延续条件时,另行申请办理。

2、出资人缴纳出资情况

股东王铁生应缴出资750万元,实际缴纳出资750万元;

股东刘羽羿应缴出资750万元,实际缴纳出资750万元。

3、股权出质情况

在工商行政部门查知,2015年2月5日,王铁生将股权出质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750万元;同日,刘羽羿将股权出质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750万元。

4负债情况

蓝铜公司目前负债包括欠付抵押担保债权、工程款、职工债权、普通债权,因采矿权证延续办证等尚需支付后续相关费用。负债具体情况可联系管理人。

 

(三)重整价值和潜力

债务人拥有采矿权蓝铜公司西杨树沟铜多金属矿没有进行过生产资源价值大。企业股东及债权人具有强烈的重整愿望和信心;同时,该重整案件得到隆化县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

报名机构的资格条件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财务状况与信用良好,资金充裕,并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3、报名机构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未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出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无不良记录。

4、如拥有同行业及上下游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在重整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

6、承诺对于蓝铜公司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不低于5%,在比选中报名机构所承诺的普通债权清偿率将作为重要的评选指标,符合投资条件且承诺的清偿率更高者将确定为准重整投资人。

、招募流程

(一)提交材料  

报名机构需向管理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执照副本原件审核);

2、授权委托材料:包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信证明:2023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投入到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投资金额、经营方案、偿债方案等。

(二)报名保证金  

报名机构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需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报名人仅提交报名材料、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不得进行尽职调查工作,且自动丧失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承德银行世纪支行

账号:5015703700016

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中选的机构,保证金于表决结束当日无息退还。中选机构的保证金,于《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或者被裁定执行后,转为投资款由重整投资人使用。

尽职调查  

报名机构如需开展尽职调查,须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书,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保密义务  

报名机构应遵守保密义务,对管理人提供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计划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遴选  

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组织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表决,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在报名截止日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且该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条件要求的,直接确定准重整投资人

、招募期限 

1、本次招募时间截止至202561717:00,报名机构需在招募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相关材料。

2、资料提交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嘉和广场A座1709室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张律师  电话:15632432222

特此公告。                     

   

承德蓝铜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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