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楚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临泉县楚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3-10-20 公 开 人:临泉县楚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232次
  • 打印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221破14号

本院根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申请于2023年10月17日裁定受理临泉县楚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于2023年10月17日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临泉县楚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临泉县楚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3年11月16日前,向临泉县楚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东城街道璟园路公园大地小区2期;收件人:马律师18955122886、王律师1889568652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临泉县楚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临泉县楚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日下午3点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


附件

(2023)皖1221破14号公告.jpg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