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14 公 开 人: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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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BDC2FD321B50EFBBF32F4574D348A4DD 联系方式: 15836978998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1-0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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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114日作出(2021)豫11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地产”)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11115日作出(2021)豫11破15号决定书,指定河南翔极破产清算事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华东地产(原名称:漯河豪山电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20089月更名为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07月12日经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11100664658294E,住所地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中段,法定代表人郭鑫鑫2007年至2017年期间,华东地产先后经过12次工商信息变更,涉及企业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等。现登记信息显示股东2个,分别为河南华东置业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57.5%,河南东之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42.5%,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企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安装、绿化工程。

二、登记在华东地产名下的不动产

经调查,除华东地产名下5宗土地,用于森林湖、温哥华(滨河花园)、竹苑等项目外, 还有位于戏楼后街及民生街住宅用地各一宗,该两宗土地现均已抵押给郾城农村信用联社。

三、所开发项目及剩余资产情况

华东地产开发楼盘有森林湖、华东商务中心、竹苑、温哥华、华东世纪城5个项目。经管理人资产调查,结合华东地产销售部门提供的数据和购房户登记情况,剔除已销售和抵债因素,现森林湖项目剩余房产面积35615.57平方米;华东商务中心剩余房产面积186平方米;竹苑项目剩余面积619.32平方米。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续状态。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3.投资人组织机构、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经营状况良好;

4.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重整能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5.能提供具有可行性、合法性的重整预案,同等条件下有重整成功经验者优先。

6.如施工单位报名垫资续建的投资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7.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可联合参与投资,但均需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二)招募主要流程

1.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5

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华东森林湖售楼部2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39531799  17603750623

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需要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三份)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近三年业绩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投资意向、资金来源的计划、重整方案等。符合投资人基本条件的说明或承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文件有关内容作出解释或说明;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公司章程复印件;

3)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良好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5投资人的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策文件;

6)保密承诺函签署版本原件,意向投资人应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无条件承担保密义务;

7)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报名时除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8)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同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名,一式三份装袋密封。

注: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3.投资意向金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同时须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金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百万元整,最迟不得超过2022年15日,逾期或未全额缴纳的,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账户名称: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账号:633936584

4.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全额缴纳投资意向金后,应尽快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阶段所提供的资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5.《重整预案》的制订及提交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2年11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重整资金来源、经营方案、债权调整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及相应的后续经营方案。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须符合法律规定,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6.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和重整保证金

经管理人初步审查,如果多家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所提交《重整预案》等资料完备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向其出具《重整投资人确认函》。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在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3日内缴纳重整保证金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其前期缴纳的投资意向金自动转为重整保证金。

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材料、重整预案的,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并缴纳重整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未按规定缴纳重整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募参与资格。

华东地产《重整计划草案》获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生效后,重整投资人应于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重整保证金可作为重整投资人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7.投资意向金及重整保证金的没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资意向金及重整保证金不予退还:

1)重整投资人与其他重整意向投资人恶意串通,给招募程序带来不利影响的;

2)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的投资人主动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因重整投资人原因被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未按时或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的;

3)报名时提交虚假材料的;

4)重整投资人在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拒签《重整投资协议》或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5)重整投资人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8.投资意向金及重整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具备下列条件时,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投资意向金:

1)未被遴选为重整投资人;

2)在提交《重整预案》截止日前,书面申请退出遴选,并交还从管理人处所取得的一切资料;

3)《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也未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

、其他注意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风险提示

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本公告公布数据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对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如出现影响华东地产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的,管理人可以止、撤回本次招募或增减招募事项内容,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本案债权人可报名参与本次重整招募。

(五)管理人有权在报名截止日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六) 管理人将按照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发送相关文书,除非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管理人变更送达地址,否则,有关书面函件寄送至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视为送达。如因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意向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七)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八)参选人报名即视为了解并自愿接受本公告的条件。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案重整投资!

 

     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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