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管理工作方案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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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12-27 公 开 人: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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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管理工作方案和计划

2023)豫90015

济源市人民法院:

20231215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9001破申5号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河南朗齐律师事务所担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使债务人破产清算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将根据清算案件的实际进展适时作出调整。

一、管理人团队组建

管理人团队由七名律师、实习律师和一名内勤组成,团队成员包括:齐波、杨宁、付启兵、张萌、席盈盈、秦玉杰、杜露露及刘盼盼(内勤会计),由齐波担任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对外代表管理人,对内领导团队成员,负责团队工作分工、协调。

二、工作小组及分工

1、企业接管综合事务保障及审计评估组。

2、债权审核诉讼事务组。

3、企业基础排摸资产接管、清理、资产清理组。

三、工作职责

1、企业接管综合事务保障及审计评估组

1)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负责安排破产清算的日常工作,把控清算工作整体计划的推进、实施;

3)代表管理人向法院报告、请示工作;

4)负责管理人所有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登记;

5)负责协调与清算工作有关的相关社会事务;

6)负责接待、安置职工等相关事务;

7)负责破产清算工作档案管理;

8)负责债权人会议安排等相关事务;

9)负责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实施;

10)法律规定或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管理人履行的其他工作;

2、债权审核诉讼事务组

1)负责债权申报、债权审查等工作(含职工债权的主动核查);

2)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

3)其他与债权债务清理有关的事务。

3、企业基础排摸资产接管、清理、资产清理组

1)负责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2)组织清理、追回已查明的债务人其他财产;

3)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

四、工作原则

1、管理人团队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并始终贯彻审慎原则,依法办理相关事务,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2、管理人团队应当注重工作效率,节约破产费用,减少共益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期间,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依法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4、管理人团队成员均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知悉的有关债务人、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能对外披露的事项,管理人应当予以保密。

5、管理人执行职务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

五、管理人阶段性工作计划

1、管理人进驻和接管阶段(202312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组建管理人团队,制定管理人工作方案和计划、管理人印章管理制度、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人档案管理制度、管理人工作机构议事规则等报备法院,熟悉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及基本法律状况;

2)刻制管理人印章,提交法院封样备案;

3)开立管理人账户,落实清算费用,建立财务账簿、会计科目;

4)接管债务人的印章、证照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5)梳理制作债权清册、债务清册、资产明细等,各小组为本组拟开展的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

6)查询确认债务人提供的已知债权人信息,通知已知债权人债权申报的地点、截止时间(2024220日前)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431日前)、地点,审定债权申报全套资料提交法院备案裁定,并将上述材料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2、清产核资阶段(202411日至2024220日)

1)与法院商议、选定审计、评估机构,管理人将根据法院出具的鉴定委托书,与相关机构签署委托协议;

2)组织审计、评估机构与债务人进行资产盘点和书面交接;

3)做好资产梳理、界定等工作,加强与审计、评估机构密切沟通,为清算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4)作好债权/资产的清收/取回等工作,及时有效的处理起诉、应诉等工作,整理诉讼与仲裁业务清单,并做好案卷归档管理;

5)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申请借款等事项并提交法院许可;

6)协调各诉讼执行法院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解除查封、冻结措施;

7)做好债权申报通知、登记、审核、分类、送达等相关工作;

8)调查列出清单公示职工债权,编制欠付职工工资、社保金及应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债权清单,对于职工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及更正;

9)与债权人、债务人、意向买受人积极沟通,拟定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

10)完成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编制财产状况报告,并向法院提交;

11)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3、根据核查情况完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全部文书,并报法院(2024220日至2024229日)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431日)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批准阶段

1)配合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定债权人会议主席,设立债权人委员会,核查确认债权,审议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向法院及债权人报告破产清算工作进展情况等;

2)提交表决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将相关事项报法院裁定;

5、破产程序的终结阶段

1)执行裁定批准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3)完成工商税务的注销登记手续,申请人民法院决定管理人停止履行职务。

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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