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腾龙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宁陕腾龙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15 公 开 人:宁陕腾龙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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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2-0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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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腾龙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830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09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安市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对宁陕腾龙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同日作出(2023)097号决定书,指定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本案破产重整进展,实现债务人经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债务人成立于20166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923MA70J52BX7,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法定代表人为马耀娃。债务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后经过3次股权转让,债务人股东于202291日变更为马耀娃认缴出资4950万元,夏春荣认缴出资50万元。2023621日,债务人办理了减资手续,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800万元(其中马耀娃认缴出资792万元,夏春荣认缴出资8万元,出资形式均为货币)。债务人经营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债务人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

(二)经营业务介绍

债务人的主要业务为建设、开发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街棚户区改造项目2号楼。

(三)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

1、负债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共收到债权申报32家,共35笔(其中拆迁债权11笔,职工债权5笔,税务债权1笔,其他债权18笔),共申报应安置房屋面积5,112.45平方米,拆迁过渡费、赔偿款及其他费用1,405,275.00元,职工债权504,729.25元,工程款优先债权38,575,965.04,普通债权39,933,595.04,税务债权83,012.36元。

2、资产情况

经陕西鸿图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债务人名下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三星路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处在建工程(已完成工程量)及附属设施破产重整价格为24,210,280.81元。

二、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有意向参与本案的重整投资人,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能够为偿债计划提供担保;

4、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5、重整投资人按招募要求缴纳重整保证金且提交报名参选材料后方具备参与重整的遴选资格;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投本项目,但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须符合以上条件。

三、招募程序

()报名方式及期限

1、报名方式: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将报名参选材料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369号曲江创意谷文创办公F5楼,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089109648,联系人:芦律师。

2、报名期限:自本招募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29日。

()提交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内容包括: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资金实力等信息;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详细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件等)

4、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能够反映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5、征信报告、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6、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证明资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7、若联合报名的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注明各自职责分工、权利义务,以及投资人之间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提供正本一式两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如为联合投资人的,每一名投资人均需按要求在报名材料上签章。如为自然人的,则应在每一页文件上签字、捺印。

()缴纳报名保证金

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参选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缴纳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的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户名:宁陕腾龙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账号:103708390531

开户行:中国银行安康分行营业部

()资格审查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资格审查。管理人将审查结果及时告知意向投资人。

()尽职调查

对于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根据管理人的安排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调查、资料查阅等方式,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相关尽调资料并协调债务人配合。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偿债方案、继续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等内容。《重整投资方案》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

()遴选及确定重整投资人

为保证债务人重整成功,管理人将以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作为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首要考察因素,其次管理人将依据各意向投资人的企业规模、经济实力、社会声誉、重整方案的条件等内容,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最终确定正式的重整投资人及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具体遴选规则另行通知。

()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经遴选确定的正式投资人应于接到管理人中选通知后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先前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履约保证金。

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保证金退还

1、意向投资人未被遴选为重整投资人,需交还从管理人处取得的全部资料,并书面承诺对已知晓的信息予以保密,管理人将在公布重整投资者遴选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未获选的意向投资人全额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本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获选的意向投资者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

2、重整投资协议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将于裁定进入清算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人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本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具体事项另行在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

()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重整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管理人将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并保留对其追究责任的权利:

1、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后主动声明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或期限内不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2、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无故退出或不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义务。

3、意向投资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

4、意向投资人未能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约定。

四、声明事项

1、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终止或重新开始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3、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4、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重整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公告所述信息未完整描述债务人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也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

5、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提交报名参选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6、本招募公告内容系招募文件的一部分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适用。

特此公告。

 

                   宁陕腾龙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110


附件

招募投资人公告-宁陕腾龙.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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