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肖王乡郭洼村家家富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案申报债权通知书

信阳市平桥区肖王乡郭洼村家家富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案申报债权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10-25 公 开 人:信阳市平桥区肖王乡郭洼村家家富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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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肖王乡郭洼村家家富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案

申报债权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

 平桥区人民法院于20241021(2024)1503破申9裁定受理信阳市平桥区肖王乡郭洼村家家富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信阳市宏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241025日至20241125日前向信阳市平桥区肖王乡郭洼村家家富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人(联系人:郭经理158 3761 6165、经理199 3763 0065;通讯地址: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附属楼信阳宏大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46400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拟定20241129下午三点在平桥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具体情况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信阳市平桥区肖王乡郭洼村家家富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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