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浙江万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24-07-03 公 开 人:浙江万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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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8-1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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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浙03破126号

2024年6月6日,本院根据温州枫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万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1日指定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浙江万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8月11日前,向浙江万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28号公交2楼,联系人:卢铱梦13868780581,郑旭阳13957796641)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万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万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4年819日下午15时00分在温州破产法庭(鹿城区南浦路399号)破产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浙江万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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