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公告

终结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6 公 开 人: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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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鲁04破10号之二

2024年11月28日,申请人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管理人根据《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规则)》编制了《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于2024年11月25 日进行了公告,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提请法院裁定终结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另因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核销等事项需要管理人配合工作,申请法院保留管理人办理未了结事务。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了分配,现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管理人提出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鉴于尚有后续工作需要管理人配合,保留管理人继续履行清算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终结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管理人(原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清算组)继续行清职务,直至破产清算相关事项处理完结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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