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佑雄公司申报债权的公告通知

关于向佑雄公司申报债权的公告通知

公开时间:2023-01-09 公 开 人:广州市佑雄鞋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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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人:

202211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01破申5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莞市沙田广迅五金加工店对广州市佑雄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雄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2)粤01307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杨巍[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佑雄鞋材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杨巍,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后,通过申请查阅涉诉案件卷宗、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均未查询到你方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无法向你方邮寄书面债权申报通知书等资料为维护你方合法权益,现管理人以公告方式通知你方申报债权,请你方在本通知公告之日起7日内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朱小姐18926162457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7进行债权申报。

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佑雄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20221220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佑雄鞋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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