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15 公 开 人: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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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191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作出(2021)苏0120号之一至4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产业集团等25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南京中院定于20211231日上午930,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建工产业集团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听取管理人和债务人的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11229日之前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届时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通过电脑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点击“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测试”,进行测试后,查看会议相关文档;或通过手机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破产云会议”登录进行测试,并于20211231日上午930准时参加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下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自行选择投票方式。网络投票通道将于202112301600开通,选择网络投票的债权人可于网络表决通道开通后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投票。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须知》《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

债权人邮寄或现场送达表决票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88号丰盛科技园C308室,联系人:陈继银,联系电话:18114718019

特别说明:完成测试后,请债权人务必在会议当日即20211231日上午930再次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通过网络方式参加建工产业集团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须知》

    2.《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


附件

附件2-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pdf 下载
附件1-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须知-clean.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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