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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12-25 公 开 人: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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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8日裁定受理广州市黄埔区口岸发展公司、广州市黄埔区庙头经济发展公司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217日依法指定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强制清算工作,负责人为李宏华

有关债权人请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清算组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20楼;联系人:小姐;电话:020-87311008

 

 

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〇年十二二十三


附件

公告.pdf 下载
指定清算组决定书-(2020)粤0112强清19号.pdf 下载
民事裁定书(强制清算申请受理裁定书)-(2020)粤0112清申18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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