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重整公告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重整公告

公开时间:2023-04-11 公 开 人:浙江伊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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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分别裁定受理浙江伊美薄膜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义乌伊美电脑商标织造有限公司、浙江伊美置业有限公司、 义乌伊美望族置业有限公司、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义乌聚仁塑业 有限公司、义乌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通汇股份有限公司八家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分别担任上述八家公司联合管理人。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管理人或者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 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相关材料。未在期限内 提交相关材料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各企业的债权人应在相 应债权申报截止日前向各企业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须书面说明债 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间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 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各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 人应当向各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本院召集。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义乌法院受理八件破产案件详情表

 

义乌市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三月六日



义乌法院受理八件破产案件详情

 

案号

债务人名称

债权申报截止日期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管理人
(申报地点及方式)

(2023)浙0782破7号

浙江伊美薄膜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4月20日上午9:30

互联网

邮寄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68号钛合国际A座22楼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058110227

现场申报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州西路381号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B栋二楼,联系电话13566716305

债权申报材料可通过“伊美系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下载

(2023)浙0782破8号

义乌伊美电脑商标织造有限公司

(2023)浙 0782破9号

浙江伊美置业有限公司

(2023)浙0782破10号

义乌伊美望族置业有限公司

(2023)浙0782破11号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浙0782破12号

义乌聚仁塑业有限公司

(2023)浙0782破13号

义乌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浙0782破14号

浙江通汇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伊美系重整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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