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药控股青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国药控股青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9 公 开 人:国药控股青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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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药控股青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12月25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国药控股青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青岛大药房“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已指定北京德恒(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目前,管理人已开展资产、负债等各项调查工作,需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协助管理人完成对国药青岛大药房资产负债等事项的审计工作,出具相应报告。为保障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法院许可,釆用公开选方式选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国药青岛大药房成立20191120日,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2万元,占出资额的51%;股东蒙阴和瑞纸箱包装有限公司(注:股东资格已经法院裁定确认,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认缴出资98万元,占出资额的49%。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日用百货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药青岛大药房自2022年4月即已停止经营。

截至2025年2月14日,管理人调查到的国药青岛大药房的财产有:银行存款71229.74元、应收债权15699.89元、应收股东出资款48万元及利息,负债合计4,836,665.71元。

二、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审计工作内容

1.负责国药青岛大药房的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和债务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错帐、漏账,破产清算受理前已经发生但未结算或者已经结算但未入账的财务活动企业的财务收支、资产及负债的变动情况、长期股权投资、股东出资是否存在瑕疵等

2.全面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工作,同步进行财务审核;协助管理人计算申报债权的利息、违约金及迟延履行金等,审计并确认账面有记载未申报债权的详细情况

3.协助管理人针对《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抵销行为等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意见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答复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主体对于审计工作询问和质疑;

5.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6.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事项。  

(二)申报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通过最近一次的年审或年检,并已参加本年度执业责任保险;

2.纳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且住所地在青岛市辖区内;

3.近三年内具备破产清算/破产(预)重整项目审计经验;

4.申报截止日前,拥有至少4名注册会计师,能够同时投入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和2名以上专业会计人员服务于本项目;

5.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工作的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且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国药青岛大药房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

7.能够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0天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于15天内出具加盖印章正式报告。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所涉事项经管理人验收完成时止。

四、费用支付

审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无预付款,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审计费用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包括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五、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有效的审计机构资质证书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报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函(原件);

6.拟推驻场提供服务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7.申报机构近三年内为破产清算/破产(预)重整项目提供中介服务的经验和业绩证明材料

8.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工作的人员的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或承诺

9.承诺书,至少包括如下内容:(1)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2)对审计工作中接触到的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3)按法院、管理人的要求做好审计工作,及时出具审计报告;(4)同意并接受本比选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的一部分。

六、申报期限及方式

(一)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224日下午16:00止。

(二)申报方式

比选文件应向管理人提供正本壹份,副本份,电子扫描版文档壹份。申报书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文件为准。

比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由比选人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比选文件应清楚工整,任何书写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比选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请于2025224 下午16:00前,将书面申报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至如下地址(邮寄的,请在邮件上标明“中介机构申报书”),同时,需将盖章的申报材料以电子扫描版的形式发至公告载明的电子邮箱

特别提示:邮寄或现场送达的纸质申报书均应密封密封处加盖印章

管理人接收申报材料的地址、邮箱等信息如下: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白金广场A座8北京德恒(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15064290873 

联系王荣荣律师

电子邮箱:wangrr@dehenglaw.com 

七、定标原则与程序

管理人将通过评分入围方式确定中选人及备选人。

届时管理人将设立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标准打分,得分最高的比选人将作为中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比选人自动成为备选人。

管理人负责将中选结果通知参加比选的所有比选人,管理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文件和其他比选资料。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报价是评选的重要影响因素,建议比选机构在报价时,审慎考虑该部分影响因素,合理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报价,评选过程中不进行第二次报价调整。

八、废标

()废标的情形

比选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资格予以作废:

1.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事故,比选活动取消的。

()比选人的禁止性行为

比选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结果;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人;

3.与其他比选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6.比选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比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将被取消。

 

特此公告。

国药控股青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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