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巨达汽车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债权须知

资阳市巨达汽车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债权须知

公开时间:2023-07-30 公 开 人:资阳市巨达汽车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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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须知

(2023)资阳巨达破管字第1号

资阳市巨达汽车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各债权人: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1日作出(2023)川2002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资阳市巨达汽车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间应为2023年3月29日。”并于2023年4月18日作出(2023)川2002破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博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保障资阳市巨达汽车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债权申报登记工作合法、有序进行,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于2023524日前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及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债权成立的证据。

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一式二份,债权申报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一式份。

2、申报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申报人为自然人的,提供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受托人为律师的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

4、债权证据材料及《债权证据清单》(格式见附件4)一式份。

债权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付款凭证、交货单证、结算协议、孳息或违约金的计算依据等书面材料。要求证据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在《债权证据清单》中列明每份证据的序号、名称及页数。

特别说明: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当主动出示证据原件用于对证据复印件的初步核对。在承办法院裁定确认债权之前,管理人可以随时要求申报人提供证据原件进行复核。

5、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格式见附件5

三、其他告知事项:

1、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含邮寄申报材料)的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正北街17号2楼四川博鉴律师事务所,邮编:642350,联系人电话:蒋春余律师,联系电话:17390547152

2、债权申报人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管理人 E - mail (597066508@qq.com)索取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债权申报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债权证据清单》《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格式电子稿。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中简要陈述所申报债权的形成经过时间、数额及利息(含计算方法),并写清楚该债权所涉及的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合同款项有否全部开票有无担保、是否主张优先权等其他权利等情况若内容过多,可以另附页

4、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2023329日)视为债权到期附利息的债权,利息计算至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2023329日)

5、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6、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四、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6月12日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按照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通知书》的要求准时参加会议。

特此告知。

 

 

 

               资阳市巨达汽车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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