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佳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德阳市佳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1-09-17 公 开 人:德阳市佳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024次
  • 打印

德阳市佳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

     

 

20191111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德阳市佳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交由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20191231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06031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山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德阳市佳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87日,管理人根据调查结果对职工债权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为:德阳市佳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620711.50元,公示期间无职工提出异议。

20201221日,管理人将无异议的职工债权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债务人和职工均未提出异议,遂管理人于20216月提请旌阳区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旌阳区人民法院在确认过程中发现职工债权和社保债权未予以明确区分,导致数据重复,要求管理人调整职工债权和社保债权并重新公示。现管理人将调整后的职工债权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至2021101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并附更正依据,要求管理人进行更正。经管理人审查仍作出不予更正的决定的,职工可以依法向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德阳市佳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917

 

附:1.德阳市佳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附件

德阳市佳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