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15 公 开 人: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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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各审计机构:

202474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智恒科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2024年8月14作出(2024)012121决定,指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担任智恒科技公司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工作进程,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智恒科技公司的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遴选的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对智恒科技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概况

智恒科技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6日,住所地为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高岐村智恒科技路66号智恒科技园法定代表人为李贵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495.3833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审计工作范围

智恒科技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截至2024年74日,对智恒科技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以及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2.全面审查智恒科技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地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智恒科技公司现有财产的盘点、核查工作,处理智恒科技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4.协助管理人审查债权,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5.应人民法院和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6.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7.专项审项包括但不限于

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是否具有以下情形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位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智恒科技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智恒科技公司是否产生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智恒科技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智恒科技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侵占公司资产、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智恒科技公司为关联企业、股东及其他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7)智恒科技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

8)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审计服务。

三、参选条件

(一)参选机构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具备法定审计执业资格,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参选机构及其拟指派人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参选机构需有较丰富的办理或参与破产案件的经验;

(四)参选机构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五)参选机构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本案审计机构的情形,与智恒科技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参选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不得或不宜参选: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系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行政处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6.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六)参选机构应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得将审计工作再委托。

四、参选所需提交的资料

参选机构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会计师名单、简历等

报价单,报价口径为包干价币种人民币,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含增值税、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及交通差旅费用);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等

业绩清单及重点情况介绍包括近三年的有关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和解、强制清算方面的审计业绩);

参选机构出具书面承诺书,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智恒科技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

入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审计机构名单的证明

七)参选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内容。

五、参选方式

参选机构应于2024年102217时前采取邮寄的方式提交参选材料。

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TB号写字楼22层02、03、04单元,联系人翁律师18817322430;张律师13328889717。

、解释权

本次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收闽侯县人民法院全体债权人的监督和建议

如报名期届满后无人报名,则管理人将采取线下邀请招标、协商方式择优确定本项目的审计机构

本遴选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如因特殊情况,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遴选

未中选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和解释未中原因。

特此公告。

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月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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