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鳐鱼贝乐游泳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工作公告

南京市鳐鱼贝乐游泳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工作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6 公 开 人:南京市鳐鱼贝乐游泳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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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鳐鱼贝乐游泳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工作公告

                          2025)鳐鱼贝乐破管字第1

    2025417日,南京市鼓楼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106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市鳐鱼贝乐游泳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1061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德贤(南京)律师事务所与中鸿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担任管理人负责对南京市鳐鱼贝乐游泳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南京市鳐鱼贝乐游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于20257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并按管理人要求格式填报债权申报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法律后果。南京市鳐鱼贝乐游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南京市鼓楼人民法院定于20257101030分在南京鼓楼人民法院第九法庭(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南京市鳐鱼贝乐游泳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并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的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的,有关权利人可以向清算义务人依法主张权利,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责任。

 

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正学路1F31109

联系人:刘中奇

联系电话:15951863886

特此公告。

                          

               南京市鳐鱼贝乐游泳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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