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第三批)

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第三批)

公开时间:2025-06-03 公 开 人: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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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第三批

2024年9月10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21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贸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9月20日作出(2024)鲁0211破13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天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5月12日,山东天华律师事务所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申请辞去管理人职务。2025年5月22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211破13-3号决定书,准许山东天华律师事务所辞去管理人职务,并指定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为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对万贸城公司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万贸城公司上任管理人已于2024年11月6日2025年324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第一批、第二批职工债权调查结果进行公示第一批、第二批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公示后,新增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一份根据新增裁判文书,管理人调查新增职工债权1笔,现将第三批职工债权调查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若职工对债权公示表所记载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自债权公示表公示之日起10天之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意见并附上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复核后决定更正或不予更正。对于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管理人将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债权公示表所记载的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管理人联系方式: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24楼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律师,17605379617。电子邮箱:17605379617@163.com。

特此公示

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3

 

附件:万贸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批职工债权公示表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工资债权

经济补偿金

合计

16

王术婷

4,655.93

0

4,6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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