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公告

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09 公 开 人:浏阳市兴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1300次
  • 打印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2023 0181  18

  本院于2023 11 17 日裁定受理浏阳市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2024 1 3 日指定湖芙蓉律师事务所阳市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根据《企业破产 法》相关规定 ,浏阳市兴 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 38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 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万达广场C2 17层湖 芙蓉律 师事务所 杜律  13975145027)。未在上述期间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浏阳市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O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

兴盛—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