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及申报债权公告

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及申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1-05-20 公 开 人: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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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2021)鲁052328

    

本院根据债务人的申请,于2021518日裁定受理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519日指定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复兴王村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蒋律师15552782550、赵律师1531831680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日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相关债权申报文书及其他法律文书式样在公共邮箱:jiangshan0546@163.com(密码:jiangshan0546163)下载。

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十      


附件

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决定书.pdf 下载
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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