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聘公告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聘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17 公 开 人:兴国县富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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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富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聘公告

2025年8月8日,兴国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兴国县富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圩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1日指定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为富圩公司管理人。

现为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客观、准确核定债务人核心资产“兴国县五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一家适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担本项目专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现将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债务人基本情况

富圩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2MA3ACLL59F,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潋江大道202号,注册资本金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敏生。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等。

(二)项目背景

2021年5月26日,富圩公司依据其与兴国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福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兴国县五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合同》,获得了“兴国县五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30年的运营权(含1年建设期),即自2021年6月1日至2051年5月31日止。

五丰农贸市场项目用地面积7023.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82.02平方米,包括1号楼(3484.44平方米)、2号楼(3003.54平方米)及其他配套。依据合同约定,富圩公司需依据《五丰农贸市场项目投资估算》进行改造升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现状拆除(含原农贸市场大棚、地面、柜台等;市场周边简易铁皮棚;原市场周边建筑立面清理;原小春河现有小商品市场简易棚、铺砖地面等涉及改造的相关拆除);

2.市场周边市政设施提升改造(道路、人行道、停车位、室外给水、消防管道、室外消防设备、雨污管道、路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3.市场周边建筑立面改造(市场周边建筑统一立面,统一风格);

4.农贸市场改建(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暖通、监控系统、灯光、广播系统、夜景亮化、智慧农贸系统设备购置、办公设施购置、市场配套器具设备购置、地下室及人防等设施);

5.美食街店铺装修改造及返租费用及美食街外立面亮化工程。

截至目前,1号楼和2号楼主体工程及大部分装饰装修工程均已完成,但停车场、智慧系统、消防系统等部分工程尚未完工。

(特别说明:上述关于工程进度的描述仅供报名机构参考,最终实际完工工程量以造价咨询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三)相关司法鉴定情况

在富圩公司与原施工方江西晴朗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晴朗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兴国县人民法院委托,江西奕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对晴朗公司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进行了工程造价鉴定,并出具了《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2024]奕豪鉴字第0507号及补充意见鉴定造价为人民币17754532.51元因该案判决已生效,管理人对此部分造价予以确认。

依据施工合同显示,晴朗公司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及设计变更的建筑(即本项目的1号楼和2号楼)、装饰、安装等工程;包括各专业的洞口预留、预埋件安装、弱电工程线管和底盒预埋、各种专业设备基础施工、楼宇周边散水、附属室外台阶、坡道工程等;不含地下室土方工程、弱电系统、电梯、配电、给水、消防等设备安装。

二、工作内容

中选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以下简称“中选机构”)需完成以下工作:

已完工工程造价的全面核定

全面核查、核算本项目自开工之日起至破产受理日(2025年8月8日)已实际完工的全部工程量,出具一份完整的《已完工部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该报告应涵盖以下两部分内容:

1.对已由江西奕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生效鉴定意见([2024]奕豪鉴字第0507号及补充意见,造价17,754,532.51元)的晴朗公司施工的工程量,予以汇总计入。中选机构应直接沿用该生效鉴定数据,但需负有审慎核查义务,确保该部分工程量与项目其他工程内容不重叠,避免重复计算。

2.对上述生效鉴定范围之外的其他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独立、全面的核查与核算

(二)未完工工程预算编制

根据项目设计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核实确定项目未完工部分的具体工程内容,并编制相应未完工部分工程预算造价报告》

(三)专项咨询与报告

应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本项目工程造价相关问题出具专项咨询意见,并根据需要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工程造价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和答疑。

三、工作要求及成果

(一)确保工作成果符合行业规范,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清晰

(二)在管理人通知开始工作后20个自然日提交报告初稿25个自然日内提交正式报告应含电子版及纸质版)

确保工作成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具备同类项目或破产案件工程造价咨询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与本次选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已入选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专业机构名册或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者优先。

机构及其指派人员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与债务人、债权人等无利害关系,符合回避规定。

拟派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需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咨询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无预付款。

五、报名文件构成

报名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报名函(格式自拟,须明确响应本公告各项要求)。

(二)机构资质文件: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三)机构概况与业绩:包括机构规模、人员构成、近三年业绩(请重点说明参与的破产案件或类似复杂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经验及证明文件)。

团队介绍拟派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简历、执业资格、相关经验。

工作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工作理解、具体工作思路、技术方法、时间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

报价函: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报价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0)报价应为完成本公告所述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税费、差旅费住宿费报告有效期届满后应管理人或法院要求重新出具报告费用项目只接受固定总价的报价不接受单价、分项报价报价需明确是否可以下浮协商、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重要提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要求支付预付款的,其报名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七)声明书:报名机构及指派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格,且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八)联系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文件送达地址

、报名文件

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全部文件均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加盖骑缝章),封面均需加盖报名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报名文件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上注明“富圩公司破产清算案工程造价咨询选聘报名材料”及报名机构名称否则视为废标

报名文件应于20251021日下午5时之前递交至管理人,可现场递交或邮寄(应在期限届满前到达)。

(四)递交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橙乡大道嘉福金融中心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二楼。

联系人:熊高鸿,电话:17370138945(微信同号)

联系人:戴丽娟,电话:17779141637(微信同号)

七、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有效报名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报名机构资质规模、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团队配置与能力、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及针对性、报价合理性等。评审小组将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并另行通知签订委托协议。

对于未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单独通知,其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兴国县富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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