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事项及表决事项表决结果的公示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事项及表决事项表决结果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5-17 公 开 人: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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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请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

签订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就悦澜湾二期后续项目所达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项的报告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

关于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签订悦澜湾二期后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破产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决议,管理人现向债权人委员会进行报告,并提请债权人委员会以同意签订在周村区住建局的指导下达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7日

附:《关于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签订悦澜湾二期后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报告》

关于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签订悦澜湾二期后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报告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继续完成悦澜湾二期项目后续建设以使得整体项目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标准的方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在悦澜湾二期项目工程 “零”续建资金的前提下,周村区住建局与管理人在招募垫资施工单位、推进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如何通过各项工程的竣工验收等各项建设工作中积极开展了大量的协调、组织工作。期间管理人进行了对各类基础性的建设项目的摸底工作。直到二期剩余项目续建条件成熟,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周村区住建局的指导下,对悦澜湾二期剩余工程进行了整体的项目招标,最终由淄博恒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后续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进行了多轮的谈判,考虑到东泰公司开发的悦澜湾二期项目目前仍处于待建且处于“零续建资金”的客观情况,为了尽快完成二期项目的续建,尽快完成工程的整体验收及交房。在召开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委员会通过合同修订及签订内容后,由管理人代表东泰公司于2023年11月与恒安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是签订合同后,恒安公司考虑到垫资施工风险较大,就各项工程不能达成一致的市场询价意见等因素而拒绝开展施工,使得合同得不到实质履行。

为此,一方面面临悦澜湾二期剩余项目迟迟不能推动的客观困难,另一方面面临着广大业主催促尽快交房的民意诉求以及悦澜湾二期房产无法完成续建,破产财产无法及时变现以公平清偿债权,阻碍破产程序推进的客观情况。周村区住建局协调解除了与恒安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管理人配合周村区住建局就悦澜湾二期剩余项目续建予以了重新寻找、选定施工单位。管理人在周村区住建局的组织下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进行了接洽,并就悦澜湾二期剩余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报价沟通。为此双方以起始的招、投标版本的建设工程合同为基础,在周村区住建局的指导下,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就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商定。合同商定的详细情况管理人提供招、投标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一)以及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商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二,其中红色部分为主要修改内容,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面对目前零续建资金的客观困难,没有一家企业愿意全额垫资施工,悦澜湾二期项目的续建长期停滞不前。前期中标的恒安公司也因考虑垫资施工风险较大,就各项工程不能达成一致的市场询价意见等因素而拒绝开展施工,使得合同得不到实质履行,因此以全额垫资施工的方式将悦澜湾二期项目完成续建已然是不可能实现。现在政府、法院及管理人的全力协调下,近期有十几家施工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报价并提出施工条件,根据各家提出的条件对比,管理人在周村区住建局的协助下分别与多家意向施工单位进行了多轮会谈,在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的对接会谈中,周村区住建局通过协调质监部门、造价审计部门、验收部门等做了大量的协助工作后,才最终确定了两次过程性付款,每次付款100万元的过程性付款条件等主要合同条款。前期管理人与未交齐房款的16户业主进行了四次会谈,管理人向该部分业主释明了若不按期缴纳房款,悦澜湾二期的续建资金筹集不到位,项目续建仍将停滞不前的客观情况。有五位业主目前已经签署了分三次(30%、30%、40%)进行缴纳房款的承诺书,同意缴纳房款共计1978240元用于支付续建项目的工程款。此外根据业主代表的反馈,已经交齐房款的悦澜湾二期业主们可以通过自筹资金1500000元左右用于支付悦澜湾二期项目的续建工程款。根据以上资金来源计算,可以满足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作为续建单位所提出的前两期的阶段性支付工程款的条件,符合悦澜湾二期项目的续建实际情况。

因为就悦澜湾二期剩余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终签订、后续履行涉及到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属于破产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债权人审议决定。因此,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授权下,管理人根据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就悦澜湾二期后续项目所达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前后事实背景形成了此报告,对相关事实予以告知、汇报。因此,根据此报告的内容,现管理人提请债权人委员会审议同意签订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就悦澜湾二期后续项目所达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尽快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报告。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7日

 关于提请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

选用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报告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

关于确定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的造价审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属于破产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决议,管理人现向债权人委员会进行报告,并提请债权人委员会以同意选定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的造价审计单位、山东德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作为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7日

  

管理人履职工作报告

2024年5月16日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

管理人现将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现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继续开展登记、审查、梳理、复核东泰公司的债权、债务的相关工作并处理破产衍生诉讼案件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针对第一次债权审核情况,29位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了29份债权异议,管理人进行了一一回复,并告知其诉讼权利。同时,对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暂不确定的债权以及后续申报的债权,管理人进行了审查和初步确认,形成了第二次债权审核情况表,并向全体债权人以邮寄的方式进行了送达后,管理人接收到了9位债权人提出的9份债权异议,管理人针对异议情况进行了回复。随着前两次债权审核工作的推进,截止到目前共有11位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目前管理人就已经初审完成的债权,对部分债权人进行了复核确认,及时告知其可以就债权审查提出异议或提起诉讼,以妥善处理债权纠纷。对于目前不断更新的债权申报和债权调查情况,并随着有争议的债权通过管理人的调查、复核以及诉讼程序予以明确,管理人也正在准备就第三次债权进行整合汇总,并向全体债权人送达。

二、全面整合东泰公司的各类资产

对于对外应收账款以及存在争议的、有妨碍的破产资产,管理人目前正在梳理,对于部分债权人存在妨碍破产资产管理的情况,管理人以报案的方式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了处理。管理人也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对破产财产进行了确认和保护,拟通过诉讼方式收回部分资金以支持续建或为续建排除部分妨碍因素,目前管理人起诉了5起诉讼案件。东泰公司目前的破产债权确认以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推动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东泰公司破产案件资产的实际大小。管理人将尽快开展推动各类诉讼案件进行,以尽快明确东泰公司的破产财产范围,为续建提供相应的资金来源和资产保障。

三、全力对接协调悦澜湾二期项目的各项续建工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续建悦澜湾二期项目的方案,完成二期项目建设后,管理人与周村区住建局紧密配合,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审计单位、现场施工员的确定、待交房款业主的交谈、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和工作反馈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推动工作,详细情况已经在《关于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签订悦澜湾二期后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报告》、《关于确定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报告》进行了报告,下一步管理人将按照报告内容依法有序推进悦澜湾二期项目的续建工作,在周村区住建局和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尽快推动悦澜湾二期项目完成续建,实现验收交房。

四、与鲁中房地产公司就合作开发的林湖公馆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3日下午管理人会同田沁东、徐宝伟在淄博鲁中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就鲁中房地产公司和东泰公司合作开发的林湖花园项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根据鲁中房地产公司的介绍,林湖公馆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工程结算,其中部分零星项目的结算已经完成,目前项目的整体销售情况还在整理统计,剩余的40多套房子计划在六月底能处理完毕,最多延迟到八月份,全部资料大约在六月底整理完毕,完成项目的所有结算和审计。关于双方合作的结算,双方同意在项目所有数据报表出来后,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在招标平台召一家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结算。目前管理人正在催促项目联系人与鲁中公司进行对接,尽快催促其完成项目合作审计。

五、正常履行管理人的各项基础职责

管理人正常开展在破产重整网站信息公开及上传程序文件,各类文件的印制、邮寄、收发及后续备查、跟进,债务人原五大银行账户的日常维系,管理人银行账户的收支核算,印章的保管与规范用印等各项工作。现管理人向债权人委员会会议汇报、公示管理人银行账户自设立账户以来至今的收支情况,详见管理人发送至债权人委员会微信群内的《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银行账户收支汇总表》,请各位债委会成员下载、查阅。

特此报告。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7日

 

附:《关于确定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报告》

关于确定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报告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继续完成悦澜湾二期项目后续建设以使得整体项目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标准的方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在悦澜湾二期项目工程 “零”续建资金的前提下,周村区住建局与管理人在招募垫资施工单位、推进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如何通过各项工程的竣工验收等各项建设工作中积极开展了大量的协调、组织工作后对悦澜湾二期剩余工程进行了整体的项目招标,最终由淄博恒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基于以上实际情况,管理人于2023年9月28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淄博悦澜湾二期部分剩余工程项目监理遴选公告》及相关附件、《淄博悦澜湾二期部分剩余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单位遴选公告》及相关附件。根据公告内容,管理人于2023年10月10日在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组织债权人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了关于监理单位、造价审计单位的现场遴选,经过对两家报名的监理单位、两家报名的造价审计单位的现场遴选,确定了悦澜湾二期剩余项目的造价审计单位是山东策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选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选单位为山东德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恒安公司作为中标的建设单位考虑到垫资施工风险较大,就各项工程不能达成一致的市场询价意见等因素而拒绝开展施工,使得合同得不到实质履行,导致项目期限被迫延长。后在周村区住建局的指导下,管理人代表东泰公司与淄博市建筑总公司进行了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的初步意见。为此,就需要选定的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山东策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准备开展各项进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管理人在与该选定的监理单位及造价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后,该两家单位明确了不再履行合同,予以退场的意思表示。为此,根据遴选监理单位及造价审计到位的实际情况,在向周村区住建局进行沟通、汇报后,拟选定备选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的造价审计单位、备选的山东德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以配合完成悦澜湾二期续建项目。

因为悦澜湾二期剩余项目的造价审计、监理工作直接影响到悦澜湾二期项目的续建工作进程,涉及到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属于破产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债权人审议决定。因此,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授权下,管理人根据悦澜湾二期项目续建工作的推进和变化情况形成了此报告,对相关事实予以告知、汇报。根据此报告的内容,现管理人提请债权人委员会审议同意选定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的造价审计单位、山东德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以尽快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报告。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7日

 

关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东泰公司第三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

为了与淄博市周村区建筑总公司签订悦澜湾二期后续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选定工程监理、造价审计单位等相关事项,顺利推动悦澜湾二期剩余项目续建。管理人于2024年5月14日在“东泰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微信群内下发了召开东泰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并与各位债委会成员电话联系通知开会事项。管理人将需要表决的会议事项的相关报告提前发送至债权人委员会微信群内以供各位成员下载、查阅。

2024年5月17日上午九点在管理人办公室召开了东泰公司第三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会议议程为,第一项管理人宣读《关于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签订悦澜湾二期后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报告》并由债权人委员会以同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表决事项进行表决。第二项为管理人宣读《关于提请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选用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报告》并由债权人委员会以同意选定报告的两家单位为表决事项进行表决。九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中,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孙君、王稼臻因自身事由不能到会审议并表决,以非现场集中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余六位债委会成员到场参加会议。表决后,管理人向债权人委员会做了《管理人履职工作报告-2024年5月17日》,由债委会进行审议。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八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投票同意了会议事项。有一位债委会成员需要会后进行商议、请示,申请了延期表决,现场未做出投票。同意票数已过债权人委员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依据《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第四条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事项均获通过。

特此报告。

淄博张店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关于与淄博市周村建筑总公司签订悦澜湾二期后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报告.pdf 下载
关于确定悦澜湾二期续建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报告(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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