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茂纺织预重整案债权须知及申报材料

申茂纺织预重整案债权须知及申报材料

公开时间:2025-02-25 公 开 人:苏州申茂纺织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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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申茂纺织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须知

一、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破产债权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债权申报应提供如下材料:

类别

名称

债权申报材料

1)《债权申报表》;

2)申报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诚信申报保证书;

4)授权委托书(如有)。

身份证明材料

 

申报人为企业

 

1)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申报人为自然人

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如有)

1)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3)若为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债权证据材料

裁判文书

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如有通过执行回款的,应提供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借款相关

1)借款合同/借据;

2)收据、银行流水凭证;

3)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

其他相关

合同、协议、承诺书等

备注

1)应以与其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申报;

2)应当附证据清单;

3)所有证据材料均应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二、填写表格需要注意的问题

1)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同一个债权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金额);

2)利息债权:计算利息的期限不超过2025122日;

3)基本事项: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另外对已开票金额和未开票金额应填写清楚;若涉及合同关系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要填写清楚(未履行完毕的应说明目前履行情况)。

4申报期限: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向临时管理人申报,最迟不晚于2025320日。

三、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应当予以申报。

四、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未申报债权或者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使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五、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请将债权申报材料邮寄到以下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或虎丘区)滨河路188号金龙花园3幢,邮政编码:2150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朕13862677117、程书法15250050034;请在邮递单上注明“苏州申茂申报材料”。

 

 

苏州申茂纺织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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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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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茂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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