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涌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广安涌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3-11-20 公 开 人:广安涌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671次
  • 打印

广安涌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广安涌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77作出(2023)川16破申4号通知书,对广安涌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泉公司)的预重整及聘任四川瀛洛律师事务所、四川上甲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进行了备案登记2023710日预重整辅助机构及涌泉公司共同向债权人发送《债权申报通知书》通知申报债权,并将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96日,后由于投资人招募重组协议的制定未完成等多种原因将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投资人招募、重组协议的制定等工作已完成,为确保债权人能够顺利参加债权人会议,充分行使权利,现将该会议召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1128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由于本次会议场地容量限制,因此本次会议特分为两组进行,具体为:

第一组:商业购房债权人,8:30开始签到,9:00正式开始会议,预计会议时间为9:0012:00

第二组:除商业购房以外的其他债权人,14:30开始签到,15:00点正式开始会议,预计会议时间为15:00点至18:00

二、会议地

广安玛瑙城国际酒店3楼九寨沟厅(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牌坊路88号)。

、召开形式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书面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会议议程

一)听取《广安涌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表决《广安涌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组协议》;

(三)提问与答疑环节。

特别说明:

1.本人参会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会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与申报时授权人一致可只携带身份证原件)。

2.预重整辅助机构20231120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进行公示并通过微信群聊、短信方式向各债权人送达本会议通知

3.因会议场地限制,每笔债权只能有一位债权人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债权人本人参会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参会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由于本次债权人会议为现场会议和书面会议相结合,会议资料将于现场发放,若无法到场参与现场会议的债权人,可联系辅助机构邮寄书面会议资料

5.本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需对《广安涌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组协议》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及期限为:

参加现场会议的,应在第二项会议议程结束后第三项会议议程开始前现场提交给预重整辅助机构;

未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以邮寄或当面提交的方式将已表决的纸质表决票提交给预重整辅助机构,提交期限为2023122日前。预重整辅助机构收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北路 172 号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三楼,收件人:丰霞,联系电话:15700307475

特此通知

 

广安涌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代章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

 


附件

债权人会议通知.docx 下载

加载中...